來源:大眾日報
11月19日,濟南市委統籌疫情防控和經濟運行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辦公室發出《關于強化進口冷鏈食品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就加強進口冷鏈食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公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結合進口冷鏈食品疫情防控特殊形勢,扎實做好疫情防控常態化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等法律規定,提出明確要求并向社會公布各區縣冷鏈專班報備咨詢及舉報電話。同時強調,凡有違反本通告規定的生產經營單位和個人,由相關部門依法調查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進口冷鏈食品到達前24小時必須嚴格報備
凡從濟南市域外購進進口冷鏈食品的生產經營者,必須于食品到達前 24 小時,向目的地所在區縣(含功能區)市場監管部門報備(報備電話附后)。報備內容包括經營者及供貨商名稱(姓名)及聯系方式、入境檢驗檢疫證明、消毒證明、食品名稱及數量、運輸單位(車輛)、產品存放冷庫等。
入庫前、出庫前必須嚴格檢測
市場監管部門在入庫前對報備信息進行審查,無入境檢驗檢疫證明的貨物予以退回或依法查處。審查通過的,由市場監管和衛生健康部門組織開展新冠病毒核酸抽樣檢測,檢測合格后方可入庫,無消毒證明的,還應由貯存單位進行消毒。入庫貨物必須單獨存放,不得與其他物品混放,不同批次不得混放。出庫前,要按照疫情防控有關規定對所有出庫貨物進行核酸檢測和消毒。
經營銷售環節必須專柜銷售
從濟南市域內采購進口冷鏈食品的生產經營者要向供貨商索要入境檢驗檢疫證明、核酸檢測合格證明和消毒證明及其他進貨查驗票證,票證不全的不得進行生產、銷售和使用。鼓勵消費者實名登記或掃碼支付,確保全程追溯。經營銷售環節必須實行專柜銷售,不得與其他食品混存混賣。
從業人員疫情防控措施必須從嚴管理
進口冷鏈食品生產經營者必須落實環境清潔、消毒措施,強化風險排查和環境整治,冷鏈物流應保持全閉環管理,嚴格交通車輛消毒措施。進口冷鏈食品生產經營者必須建立從業人員實名制管理臺賬,按要求嚴格落實從業人員疫情防控措施。
生產經營者發現從業人員出現可疑癥狀或貨物核酸檢測陽性后,應迅速啟動應急預案,同時向區縣疫情防控機構和疾控部門報告。
市民接觸進口冷鏈食品應戴一次性手套
廣大市民在接觸進口冷鏈食品時應戴一次性手套,及時洗手,避免用手觸摸口鼻眼等處;食用進口冷鏈食品,要做好餐具和臺面的清潔,食物煮熟煮透,確保食品安全;對進口冷鏈食品外包裝,要自覺做好消毒處理。(文后附各區縣冷鏈專班報備咨詢及舉報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