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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中國證券網
據農業農村部6月18日消息,為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和2021年中央一號文件關于加快農業農村現代化、推進農業綠色發展的決策部署,有效發揮國家級水產健康養殖和生態養殖示范區對推進水產綠色健康養殖的引領帶動作用,提升水產養殖業高質量發展水平,農業農村部印發《國家級水產健康養殖和生態養殖示范區管理辦法(試行)》。
管理辦法要求,國家級示范區創建示范應突出綠色發展理念、完善基礎設施和健康養殖模式、依法規范管理,引導和帶動地方全面推進水產綠色健康養殖,提升水產養殖業高質量發展水平。農業農村部漁業漁政管理局負責國家級示范區創建示范活動的總體部署,制定管理辦法、統一標識、創建標準和評價體系等,以及總體監管等工作。
管理辦法明確,國家級示范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農業農村部審定,并發文將其調整出國家級示范區名單:發生重大養殖水產品質量安全事件的;發生重大水產養殖污染環境事故的;定期復驗不合格的;年度考核報告建議調整出名單的;群眾舉報或媒體曝光問題突出,經核實后確實存在產品質量和養殖環境等嚴重問題的;有嚴重違規違法行為的。